本文转自:云浮日报
根据国务院《地名管理条例》及省市有关规定,经核准,同意将年命名的“新兴万洋众创城”四至范围变更为东至万洋一路、南至万洋一路、西至兴民路,北至万洋二路。审批文号:新民32号。
特此公告。
新兴县民政局
年3月31日